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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来源:江陵实验高级中学 发布时间:2014-05-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制定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是学校的根本工作要求,将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二、服务承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都得到发展,为祖国培养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明确反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严格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商品,坚决制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进一步加大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力度,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4、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力争使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稳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5、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始终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最突出的位置,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使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力争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设身处地为基层着想、为群众着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效率。
 
    三、服务承诺制的主要措施:
 
    1、学校各部门、处室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时限、承办人员等要素,对内外公示,作出承诺。
 
    2、完善监督制度。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四、服务承诺制的管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部门及处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学校服务承诺领导小组或督察小组负责。
 
    五、服务承诺的奖惩
 
    第一次违诺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第二次违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廉洁从政承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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