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会风采 > 教职工活动 >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来源:江陵县实验高级中 发布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教代会换届工作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吴绪林
 
成员:范方华 余  春 樊友良 罗于珍 张绪万 禹黎明 
 
二、代表条件及代表比例
 
1、代表条件:
 
    (1)本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2)教师拥护和信赖;思想进步,关心学校发展。
 
 (3)在学校教育教学和其它岗位上起骨干带头作用,有奉献精神,廉洁自律,并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能热心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事,能集中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2、代表比例:
 
     (1)代表总数占全校教职工的25%.
 
 (2)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 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3)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代表不高于代表总数的25%.
 
三、选举小组的划分及代表名额分配
 
全校共分五个选举小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中职年级、后勤组和校办,原则上校办成员必须参加职代会。
 
高一年级组4人、高二年级组4人、高三年级组5人、中职部5人、后勤组2人。
 
四、选举步骤及方法
 
1、召开教师大会,学习《教职工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讲解教代会换届选举的意义,明确换届选举的具体要求。
 
2、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各组票数多者当选。
 
3、经学校党支部、工会审核,最终确定40名正式教工代表,并张榜公示。
 
4、教代会代表接受单位教职工的监督。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更换和撤换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江陵县实验高中 江陵县职教中心工会委员会
 
          2015年4月